大量元素水溶肥液体产品的部分指标建议

2016-07-02 2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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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中规定大量元素养分含量大于等于500g/L,这对于液体水溶肥产品来说很难做到。液体肥料有清液与悬浮液体肥料之分。这里先以清液肥料举例。液体肥料的生产制作原理是利用无机盐在水中的溶解度来实现的。目前生产上用到的氮源有尿素和硝酸铵,磷源有磷酸一铵、磷酸二铵以及磷酸二氢钾,钾源有氯化钾、硝酸钾、硫酸钾、磷酸二氢钾等。这些无机盐的溶解度都是有限的。同时三者混配在一起还要考虑到低温结晶的问题。在保证零度不结晶的情况下,我们在实验室利用以上原料配置出含量最高的清液型的液体水溶肥的大量元素总和只有420g/L,要达到500g/L基本做不到。定这个标准意味着在中国不可能发展清液肥料。而清液肥料是自动化施肥的必然选择,是自动吸肥,不允许人工去搅拌溶解。以色列全部用清液肥料,浓度都达不到我们定的这个指标。在固体水溶肥产品中规定大量元素之和是50%,这对于固体水溶肥很容易达到。如果说是因为固体的大量元素养分之和是50%就制定出液体产品的大量元素养分之和为500g/L,就显得牵强。各种无机盐的溶解度都不一样,并且很多无机盐的溶解度都在100克以下。也就是说即使所有的无机盐的溶解度为100克,那么生产500g/L的液体水溶肥的技术要求也远远高出生产50%养分含量的固体水溶肥的技术要求。所以过高的技术要求就限制了液体水溶肥的发展。另外还有一点要特别说明。对于液体肥料而言,如果要求的氮磷钾总养分含量越高,那么氮磷钾三者的比例可调的空间就越小。也就是说如果要生产500g/L的液体肥料产品,那么就只能是几个氮磷钾配比,只能用聚磷酸铵原料。而国内暂时没有用于肥料的聚磷酸铵产品供应。这与我们倡导的测土配方施肥的政策也是不符的。建议可以参考国外的液体水溶肥行业标准。国外液体肥料分为两类,一类是清液型的液体肥料,另一类是悬浮型液体肥料。几乎全部的清液型液体肥料的氮磷钾含量总和都小于30%,约为400g/L。悬浮肥料的养分含量相对较高,从400-600g/L相差不等。 我们建议液体水溶肥的大量元素之和改为400g/L较合适。

液体肥料的水溶物的问题、微量元素问题、氮形态的标识问题与固体一样。

不管是固体还是液体,标明硫氯含量值得商榷。从多年的情况看,硫不是什么问题。测定硫非常麻烦,一是测不准,二是感觉没有必要测定。氯的测定也非常麻烦,也是变异大。特别是当肥料中含腐植酸、氨基酸、海藻酸等有机物料时,根本看不清滴定终点。到时可能会出现抽查单位与厂家争论不休。多年来,我们学界、企业都把氯“妖魔化”了,就像对待硝态氮一样。实际上即使在干旱地区对公认的氯敏感作物,都是可以施一定量的含氯化肥的。而水溶肥用量很低,氯的负面作用更加小。在有良好灌溉和华南有降雨的地区,氯更不是问题。从测定的角度、从氯的作用方面都可以建议不必把氯和硫标出来。

钠就更加没有必要了。而对甜菜的专用肥则一定要突出钠的含量。其它作物没有必要。估计也没有厂家会拿氯化钠、硝酸钠等做原料。标钠含量是多此一举。

在大量元素水溶肥标准中规定大量元素水溶肥的外观为均匀的液体或是固体。对于液体产品应该更加细致地规定其外观指标,特别是对肥料产品的均匀性要提出详细的标准。目前市场上的很多液体水溶肥都出现沉积,分层等问题。很多厂家只是在包装上提醒用户,产品放置太久底部会有少量沉积,用前请摇匀后使用。对于这种现象,在大量元素水溶肥标准中应该给出更明确的规定,规定合格液体水溶肥的产品不能出现沉淀,沉积的部分不能超过总量的多少。特别是在高浓度的液体水溶肥产品,出现沉积分层是很正常的,但是要规定沉积分层的比例必须要在要求的范围之内(如沉积或分层比例不能超过5%)。特别在农业部抽检时,如果他们不帮你摇,如果分层,由于样品不均匀,抽检肯定通不过。而目前要求均匀的液体很多厂家技术达不到。对于液体还要强调一个流动性问题。流动性达到多少才叫液体肥(而非水分含量)。到底是用特定温度下的粘度表示,还是搞一个简易的装置快速测定,值得做实验。这也是区分液体和固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